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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10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请各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院字〔201373号)、《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院字〔201373号)、《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119号)、《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字〔2017120号)对毕业生做好全面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

新老文件的具体条目若有不一致之处,以宽松者为准。

二、审核项目

(一)毕业资格审核项目

1.审核学生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除专升本学生外,其他学生公选课(尔雅)应达到三门且全部合格。

2.审核学生德育、体育考核是否合格以及补考情况、实习情况(可在相应附表的备注中说明)。

3.审核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

4.审核学生是否正处于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5.各专业对毕业生审核时应紧扣其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虽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作结业处理。毕业班学生离校时尚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暂作结业处理。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项目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资格。

2.审核学生受违纪处分及解除情况。

3.审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留、降级或试读。

4.审核学生补考情况、实习情况及本科生论文完成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517日前

各学院对毕业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校对,并督促毕业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一步核实确认毕业生本人的学籍信息及毕业照片。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联系。若没有及时校对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教务处的,一切后果自负。此项工作务必十分认真、准确,一旦出错带给学生许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