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15      点击:

全体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师生:

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管理不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对人体、设施、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威胁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补充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及省转发的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应急[2022]119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位师生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文件精神。

二、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负责人要压实主体责任,以持续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在对所负责的实验实训室所有化学品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聚焦危害大、安全风险高的危险化学品,严密防控各环节安全风险。

三、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购买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

四、严禁教师绕过学院实验实训中心采购危险化学品,采购时要先提交申请到实验实训中心,经实验实训中心危化品采购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主任、院领导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采购,到货后再经实验实训中心出库领用,禁止事后补录验收单。

五、鼓励教师“按需按量采购、多位教师共同使用”的模式,在满足科研实验需求的同时,有效管控采购、储存环节安全风险。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

附件3:《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应急〔2022〕11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