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班主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实践指导和职业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池州学院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办法》及《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拔与聘任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就班主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深入接触学生、了解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2. 师德优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乐观积极,甘于奉献;
3. 专业素养好,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能够发挥学科优势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 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强;
5. 身心健康,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到学生指导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为班主任
1. 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
2. 上一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未满一年的;
3. 因个人原因被解聘后未满一年的;
4. 其他不适宜担任班主任的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学院2024、2025、2026级招生计划和班级设置情况,拟选聘本科生班主任26名,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班级
1
24应用化学(对口)班
14
25应用化学(对口)班
2
24应用化学班
15
26应用化学1班
3
24环境工程班
16
26应用化学2班
4
2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班
17
26应用化学3班
5
2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1班
18
26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
6
2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班
19
26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
7
25高分子材料与工程1班
20
26新能源材料与器件1班
8
25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班
21
26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班
9
25金属材料工程班
22
26新能源材料与器件3班
10
25环境工程班
23
26环境工程1班
11
25新能源材料与器件1班
24
26环境工程2班
12
25新能源材料与器件2班
25
26金属材料工程1班
13
25应用化学班
26
26金属材料工程2班
原则上每个自然班配备一名班主任,每名班主任带班不超过两个。
四、选聘程序
班主任选聘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选聘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班主任聘任审批表》(见附件1),在9月10日前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党政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申报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任职条件。
(三)综合评审
学院成立班主任选聘评审小组,通过审阅材料、面试面谈等方式,对申报人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评分标准见附件2),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名单。
(四)学院党委研究
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的班主任拟聘人选,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备案与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聘任审批表及汇总名单统一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批备案。
五、时间安排
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 资格审查:2026年9月11日-13日;
3. 综合评审:2026年9月14日—9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学院党委研究:2026年9月21日前;
5. 备案与聘任: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如实填写《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班主任聘任审批表》,经所在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有关要求
1. 班主任为兼职岗位,聘期原则上为2年,最低不得低于2年。聘期内原则上不得中断指导或更换所指导班级,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方可离任,并做好工作交接。
2. 班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实践指导、职业指导等。受聘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辅导员开展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工作。
3. 学院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连续担任班主任,连续聘任的,聘期可延长至所带班级毕业。
4. 申报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璇
办公地点: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逸夫楼302)
附件: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班主任聘任审批表
2.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班主任选聘评审打分表
3.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拔与聘任实施细则(试行)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