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1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3〕33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10月9日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开展转专业工作。转专业具体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2023级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本学年转专业考核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考核领导组:程海峰、吴国志、刘昉
考核工作组:詹庆、周瑾、傅妍芳、肖新乐、伍光辉、赵常保、凌雯、汪君逸、吴永平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本学院2023级转专业具体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23年10月9日前,线上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转专业计划上报。
2.2023年10月16日前,学院在官网正式发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3.2023年10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到所在学院。
4.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线上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转专业的条件。
5.2023年10月30日前,通过QQ群、电话联系或发布考试(核)公告等方式,将考核(试)方式、要求、时间和地点告知学生。
6.2023年11月6日前,完成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名单,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公示5天。
7.2023年11月13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学籍异动。
三、可接收学生数
四、转入学生条件
2023级本科生(高考为理工类),符合《池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16号)文件规定,并且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有浓厚兴趣,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其中转入应用化学专业需包含“物理*化学”的科类,转入材料化学专业需包含“化学”的科类,转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需包含“化学”的科类,转入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需包含“物理*化学”的科类,转入环境工程专业需包含“物理*化学”或者“物理*生物”的科类。
五、考核方式及总成绩评定
原则上,转入学生超过可接受计划人数,组织高中化学知识笔试,笔试安排由教研室根据报名人数组织实施,具体安排报学院审批。
1.考核方式:面试、笔试。
2.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两名专业授课教师、新生班级辅导员任考核组成员。
3.面试范围:政治思想表现、专业认识理解、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计划,根据考核成绩总分(面试笔试各1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如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高低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在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提交学校复核。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逸夫楼南204)
联系人:詹庆 联系电话:0566-3223616
纪检委员:刘昉 监督电话:0566-322376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2日